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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关于做好2013级学生户籍入户工作的通知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经贸小编    时间: 2013-10-11 10:36
标题: 关于做好2013级学生户籍入户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(部):

    为顺利完成我院2013级新生户籍入户工作,根据公安部门对此项工作的要求,我处定于2013年10月20日集中办理新生入户手续。请各系(部)通知在当地已办理迁出,尚未在学院办理入户的新生,在10月15日前,携相关材料到保卫处(行政楼102室)办理入户登记手续,逾期公安部门将不再受理。

    办理入户手续请提交以下材料:

    1.录取通知书原件

    2.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

    3.1寸3张近期免冠相片、口述血型和身高

    特此通知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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